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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关怀的法令热点问题解读来了

来源:开云    发布时间:2023-08-01 07: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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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因其经济、快捷等特色遭到喜爱,逐渐成为我市广阔市民交通出行的重要东西。截止现在,电动自行车在便当市民出行的一起,也面对车辆超支数量大、违法行为多、事端处理难等许多问题,给交通秩序、公共安全带来的压力不断凸显,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影响要挟人民大众生命财产安全。

  针对上述问题,尽管公安交管等有关部分活跃采纳办法加强处理,但由于上位法中触及电动自行车处理的规矩比较抽象,导致各地法律依据缺乏、处理标准纷歧,难以做到有用监管。鉴于此,有必要经过拟定地方性法规予以标准,为促进电动自行车的严厉、常态、有序处理供给准则保证。

  答:做好电动自行车处理作业,需求进一步夯实各级政府及有关部分职责,构建协同共治的监管系统。为此,法令第三条规矩:市、县两级政府应当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处理作业的领导,树立作业和谐机制,保证作业所需经费,催促有关部分依法施行监督处理职责。

  法令第四条规矩:公安机关交通处理部分担任电动自行车的挂号和路途通行安全处理;商场监督处理部分担任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蓄电池、电动机等零部件出产、出售的监督处理;住宅和城乡建造处理部分担任建筑物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设置和充电设备配建的监督处理;城市处理部分担任市区人行道和公园、广场等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的处理;生态环境处理部分担任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污染防治的监督处理。

  法令对运用电动自行车从事快递、外卖等运营活动的企业施行安全处理职责是怎么规矩的?

  答:电动自行车因其轻盈快捷的特性,成为快递、外卖等网约配送企业挑选交通东西的首选。但一起,络绎于街头巷尾的外卖骑手、闪送快递员常常由于交通违法行为很多而被诟病。为此,法令第六条对运用电动自行车从事快递、外卖等运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对本单位所属的电动自行车驾驭人以及用于本单位事务运营的电动自行车施行安全处理职责作出以下规矩:一是对驾驭人进行安全常识教育;二是催促驾驭人运用契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蓄电池、电动机等零部件;三是催促驾驭人标准停放电动自行车和进行安全充电。

  为有用避免一些不合格、不标准的超支电动自行车流入商场,法令有哪些处理办法?

  答:从源头上把好电动自行车质量关,是标准电动自行车处理的首要环节。为此,法令环绕施行电动自行车新国标,从出产与出售环节下手作了一系列规矩。法令第七条规矩: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产、出售的电动自行车应当契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并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出产、出售和修理替换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器、蓄电池、电动机等零部件,应当契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安全要求。

  为了保证顾客权益,法令第八条规矩:电动自行车出售者应当施行进货查验职责,树立进货和出售台账,在出售场所夺目方位公示所售电动自行车契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并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相关信息;新强制性国家标准施行后出售的电动自行车因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而不能挂号上牌的,出售者应当施行退货或许换货职责,并依法承当其他相应职责。

  为进步车辆时速、动力,不少车主在电动自行车上加装蓄电池、改装电动机,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对此,法令有何处理办法?

  答:长期以来,触及电动自行车的不合法组装、改装、加装行为屡禁不止。为遏止这一乱象,消除安全隐患,法令第九条规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施行下列行为:一是组装电动自行车;二是改装电动自行车的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设备,或许修理替换不契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机和蓄电池;三是撤除或许改动电动自行车的限速设备,使最高时速超越强制性国家标准;四是在电动自行车上加装车篷、车厢、遮阳伞、座位等改动外形结构影响行进安全的设备。

  电动自行车事端率高,产生事端后往往因补偿问题引发胶葛。电动自行车会不会采纳相似机动车相同的强制稳妥?

  答:电动自行车相较于一般自行车车速较快,简单与其他车辆及行人产生磕碰而引发交通事端,为电动自行车购买相关稳妥有利于保证各路途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但考虑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清晰非机动车强制购买稳妥要求,在没有上位法依据的情况下,法令对投保电动自行车车险只作倡议性规矩。

  答:电动自行车铅酸蓄电池在作废和寄存过程中,假如处理不妥,电池中的铅和铅的氧化物以及其它酸碱化学物质极易对环境形成污染。为此,法令第十一条规矩: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的出产者、出售者、修理者应当供给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替换、收回服务,树立收回台账;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依照固体废物依法处理,不得随意丢掉。

  法令清晰电动自行车上路行进施行挂号准则。那么,在车辆挂号上牌方面,法令有哪些详细规矩?

  答:在电动自行车挂号上牌方面,法令清晰要求施行便民服务,尽可能优化程序、削减环节、进步功率。法令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确认了详细挂号流程,规矩公安机关交通处理部分对申请资料完全、契合法定方法的,应当当场挂号并发放号牌、行进证;对申请资料不完全或许不契合法定方法的,应当一次性奉告需求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契合规矩要求的,不予挂号,并向申请人书面阐明理由。

  为进一步满意大众的车辆挂号需求,法令第十四条规矩,公安机关交通处理部分应当将电动自行车挂号的条件、程序、演示文本和需求供给的资料等向社会发布,并能够采纳设立挂号代办点、推广带牌出售等方法,为处理电动自行车挂号供给便当。

  我市现在超支电动自行车存量较大,法令在处理和筛选存量超支车方面作了哪些规矩?

  答:关于本法令施行前现已购买的超支电动自行车的运用年限问题,是本次立法的难点、要点问题,也是大众关怀重视的热点问题。为了在保证车主合法权益的一起,完成存量超支车的有序退出和天然消化,法令第十五条规矩:本法令施行前已申领暂时号牌的不契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在规矩的过渡期内能够上路途行进;过渡期为三年,自本法令施行之日起算,期满后不得上路途行进。

  此外,法令还清晰已施行暂时号牌处理的超支车辆在过渡期内适用本法令关于电动自行车处理的有关规矩。

  日常日子中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层出不穷,法令在标准通行方面有哪些详细规矩?

  答:从现在现状来看,有适当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驭人安全意识差,随意穿行、超速行进、逆向行进、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杰出,极易产生路途交通事端。据统计,孝感城区近3年间产生电动自行车交通事端10326起,占事端总量的21.75%。

  为统筹大众快捷出行和安全通行,法令第十九条清晰了驾驭电动自行车上路途行进应当恪守的通行规矩。这些规矩包含“依照规矩佩带安全头盔”“依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许交通警察指挥通行”“在非机动车道内行进,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靠车行道右侧行进”“不得驶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许其他关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不得醉酒驾驭”“不得扶身并行、相互追逐或许弯曲竞驶”“不得手动操作通讯东西、电子设备或许牵引动物”等七个方面的详细要求。

  答:泊车难、充电难是电动自行车在日常运用过程中常常遇到的现实问题。法令在加强处理的一起,坚持问题导向,活跃回应社会关心,着力处理大众反映激烈的公共泊车设备、充电设备建造处理方面的难点和堵点。

  在停放处理方面,法令第二十一规矩:一是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分应当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的设置归入城市路途相关建造规划和居民住宅区、单位建造规划。二是车站、医院、校园等公共场所和单位,应当依照规划要求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三是新建居民住宅区、单位应当在公共泊车区域划定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已建居民住宅区、单位未设置公共泊车区域的,应当划定相对会集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法令第二十二条规矩:城市处理部分应当会同公安机关交通处理部分依据路途通行情况和泊车需求,合理设置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停放场所,并按标准划定泊车标志、标线。

  在充电处理方面,法令第二十三条规矩:公共场所、单位和居民住宅区应当在电动自行车会集停放场所装置契合安全用电要求的充电设备。制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分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许给电动自行车充电,违背安全用电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充电,以及制止电动自行车进入载人电梯。

  答:同享电动自行车归于一种特别的客运运营活动,其处理触及面广,在营运过程中存在必定的安全隐患。2017年交通部、工信部、公安部等10部分联合出台的《关于鼓舞和标准互联网租借自行车开展的辅导定见》,清晰提出不鼓舞开展互联网租借电动自行车。为此,法令在现有立法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暂不对同享电动自行车的投进及运营行为作出规矩。